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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
公告
(2020)粤0307民初11065号
*******公司:
本院受理原告*******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。因你公司下落不明,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(2020)粤0307民初11065号的起诉状、应诉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、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、证据材料、开庭传票。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,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30日内。本院定于2020年9月23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,如未按时到庭,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。特此公告。
公告登报发布类型:
遗失声明、注销公告、减资公告
清算公告、合并公告、分立公告
催款公告、拆迁公告、拍卖公告
迁坟公告、法院公告、送达公告
开业公告、破产公告、协查公告
海事公告、招标公告、寻人寻物
冒用声明、致歉公告、免责公告
企业迁址公告、房屋权属转移公告
股权转让公告、解除合同公告、解除劳动关系公告 等